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2017)第0028号
发布时间:2017-05-04 00:00 作者: 来源:未知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佳宁娜(湖南)实业有限公司因保管不慎,遗失位于益阳大道南侧、环湖路东侧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益国用(2016)第D00001号,现申明作废。请与该证登记的不动产权利相关的权利人,自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到本登记中心申报自己的权利。逾期,本中心将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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