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2018)第0017号
发布时间:2018-01-19 09:29 作者: 来源:未知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田霞辉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何雄飞

不动产坐落:朝阳江金501号

建筑面积:139.44平方米

房产证号:益房权证朝字第00054722号

土地证号:益国用(2002)第F0709-10365(2)号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金山南路

益阳市政务中心一楼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二科

联系方式:0737-4166209

特此公告。

  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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