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2018)第0043号
发布时间:2018-02-24 13:49 作者: 来源:未知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甲方将房产转移给乙方,并办理了转移登记,但土地使用权一直未转移。现乙方申请将土地使用权转移至其名下,因甲方无法找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并注销甲方的土地使用权。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予以登记。

土地使用权人(甲方):夏广财

房屋所有权人(乙方):夏伯洪、刘春凤

不动产坐落:赫山区会龙山办事处会龙山社区43栋304号

建筑面积:48.01平方米

土地使用权面积:11.65平方米

房产证号:益房权证赫山字第713008104号、713008105号

土地证号:益国用(2011)第F01418号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金山南路

益阳市政务中心一楼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二科

联系方式:0737-4166209

特此公告。

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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