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2018)第0053号
发布时间:2018-03-14 16:45 作者: 来源:未知来源 浏览次数:127 字体:【大】 【中】 【小】

田彩云因保管不慎,遗失位于资阳区汽车路办事处乾元宫社区401室《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益市国用(96)私字第F0092-01339(3)号,现申明作废。请与该证明登记的不动产权利相关的权利人,自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到本登记中心申报自己的权利。逾期,本中心将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核发不动产权证。

特此公告。

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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