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2018)第0113号
发布时间:2018-05-25 11:46 作者: 来源:未知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甲方将房产转移给乙方,并办理了转移登记,但土地使用权一直未转移。现乙方申请将土地使用权转移至其名下,因甲方无法找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并注销甲方的土地使用权。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予以登记。

土地使用权人(甲方):田仁香

房屋所有权人(乙方):谢祚长

不动产坐落:资阳区汽车路办事处贺家桥社区301号

建筑面积:60.63平方米

土地使用权面积:16.91平方米

房产证号:益房权证赫山字第711007945号

土地证号:益国用(2007)第F00488号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金山南路

益阳市政务中心一楼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二科

联系方式:0737-4166209

特此公告。

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5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