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2018)第0114号
发布时间:2018-05-31 13:16 作者: 来源:未知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肖静波、肖建新因保管不慎,遗失位于赫山区赫山办事处台家塅社区701室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为:益国用(2010)第G02595号,现申明作废。请与该权证登记的不动产权利相关的权利人,自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到本登记中心申报自己的权利。逾期,本中心将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核发不动产权证。

特此公告。

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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