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2018)第0233号
发布时间:2018-09-25 16:09 作者: 来源:不动产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曾小芳因保管不慎,遗失高新区朝阳办事处江金社区新和香江城2栋902室《国有土地使用证》一本,证号为:益国用(2015)第G06324号。现申明作废。请与该证登记的不动产权利相关的权利人,自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到本登记中心申报自己的权利。逾期,本中心将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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