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资阳区供销合作联社因保管不慎,遗失坐落于五一东路314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一本(原权利人名称为益阳市供销合作联社),证号为:益市国用(94)字第0581号。现申明作废。请与该证登记的不动产权利相关的权利人,自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到本登记中心申报自己的权利。逾期,本中心将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