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2018)第0312号
发布时间:2018-12-11 09:48 作者: 来源:不动产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甲方将房产转移给乙方,并办理了转移登记,但土地使用权一直未转移。现乙方申请将土地使用权转移至其名下,因甲方已去世,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并注销甲方的土地使用权。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予以登记。

土地证号:益市国用(1999)字第F0816-12474(16)号

土地使用权人(甲方):尹庆年

土地使用权面积:12.5平方米

房产证号:益房权证赫山字第711001182号

房屋所有权人(乙方):张罗方

不动产坐落:赫山区赫山办事处台家塅社区107号

建筑面积:56.61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金山南路

益阳市政务中心一楼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二科

联系方式:0737-4166209

特此公告。

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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