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2018)第0316号
贺向明因保管不慎,遗失位于高新区江金社区金山南路572号1栋501室的《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号为:0009088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益国用(2008)第G01064号。现申明作废。请与该证登记的不动产权利相关的权利人,自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到本登记中心申报自己的权利。逾期,本中心将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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