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2019)第0049号
发布时间:2019-03-06 13:42 作者: 来源:不动产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土地使用权人(甲方):湖南金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土地证号:益国用(2014)第D00300、D00301号

土地使用权面积:10.37平方米、10.37平方米

房屋所有权人(乙方):湖南金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房产证号:益房权证赫字第2014005208、2014005209号

建筑面积:52.97平方米、52.97平方米

不动产坐落:益阳市赫山区金银山办事处金银山社区(会龙溪谷C2C3)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金山南路

益阳市政务中心一楼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二科

联系方式:0737-4166209

特此公告。

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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