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2019)第0049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土地使用权人(甲方):湖南金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土地证号:益国用(2014)第D00300、D00301号
土地使用权面积:10.37平方米、10.37平方米
房屋所有权人(乙方):湖南金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房产证号:益房权证赫字第2014005208、2014005209号
建筑面积:52.97平方米、52.97平方米
不动产坐落:益阳市赫山区金银山办事处金银山社区(会龙溪谷C2C3)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金山南路
益阳市政务中心一楼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二科
联系方式:0737-4166209
特此公告。
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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