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2019)第0105号
因以下宗地上所建房屋的住户,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分户登记,且该宗地土地使用者的企业状态已吊销,无法找到联系人盖章,无法提供以下土地使用权证。现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拟为已办理分户的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户办理不动产登记。如有以下宗地的利害关系人有异议,请于三十日内提交异议申请。
土地使用权人(甲方):益阳县能源物质运销公司
土地证号:益国用(94)字第A01-G09-001号
土地使用权面积:1697平方米
坐落:益阳县农业科学研究所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金山南路
益阳市政务中心一楼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二科
联系方式:0737-4166209
特此公告。
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4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