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2019)第0105号
发布时间:2019-04-15 12:26 作者: 来源:不动产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因以下宗地上所建房屋的住户,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分户登记,且该宗地土地使用者的企业状态已吊销,无法找到联系人盖章,无法提供以下土地使用权证。现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拟为已办理分户的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户办理不动产登记。如有以下宗地的利害关系人有异议,请于三十日内提交异议申请。

土地使用权人(甲方):益阳县能源物质运销公司

土地证号:益国用(94)字第A01-G09-001号

土地使用权面积:1697平方米

坐落:益阳县农业科学研究所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金山南路

益阳市政务中心一楼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二科

联系方式:0737-4166209

特此公告。

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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