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2019)第0143号
发布时间:2019-05-27 10:35 作者: 来源:不动产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彭灿莹因保管不慎,遗失位于赫山区东风岭社区19栋201室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分别为:益国用(2014)第F00152号、00031010号。现申明作废。请与该证登记的不动产权利相关的权利人,自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到本登记中心申报自己的权利。逾期,本中心将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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