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2019)第0208号
邹想因保管不慎,遗失位于鹤山区环保路社区小桃社区5幢601室《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分别为:益国用(2014)第G06041号、益房权证赫山字第2014006669号,现申明作废。请与该证登记的不动产权利相关的权利人,自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到本登记中心申报自己的权利。逾期,本中心将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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