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2019)第0227号
发布时间:2019-08-23 14:37 作者: 来源:不动产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郭俊奇因保管不慎,遗失赫山区平安路社区101室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分别为:益国用(2005)第F0813-12356(13)号、00031133号,现申明作废。请与该证登记的不动产权利相关的权利人,自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到本登记中心申报自己的权利。逾期,本中心将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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