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2019)第0357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土地使用权人:田仿伟
土地证号:益国用(2011)第G05247、G05248号
房屋所有权人:田仿伟
房产证号:益房权证赫字第711011722、711011723号
不动产坐落:赫山区赫山办事处茂林村商业单元201、301室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金山南路
益阳市政务中心一楼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二科
联系方式:0737-4166209
特此公告。
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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