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表
发布时间:2013-11-08 00:00 作者: 来源:未知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万元/

区域等级

耕地类别

征收标准

一等

水田

2.4

旱地

1.6

二等

水田

2.2

旱地

1.4

三等

水田

2

旱地

1.2

四等

水田

1.6

旱地

1

注:1、本征收标准将水浇地归入旱地;

2、占用国有农场、林场、牧场的耕地,执行邻近县市区征收标准;

3、占用基本农田的,按同区域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的1.2倍征收;

4、占用专业菜地的,按邻近水田的征收标准征收;

5、详见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耕地开垦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0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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