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将优先保障乡村振兴新产业新业态用地
发布时间:2022-06-21 08:48 作者: 来源:中国新闻网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17日对外发布最新出台的稳住经济大盘十条政策措施,具体包括优先保障乡村振兴新产业新业态用地,多种途径保障建设项目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以及通过分期缴纳减轻企业用地用矿资金压力等。

该措施明确,大力支持农产品初加工、休闲观光旅游、乡村物流等项目用地,允许在村庄建设边界外布局并实行点状供地。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可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复合用于发展乡村民宿、农产品初加工、电子商务等农村产业。鼓励农村利用空坪绿地建设小广场、小游乐场等微全民健身场地,不占耕地的,按现状农用地地类管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区范围内急需建设的乡村振兴项目,允许按试点政策先行调整永久基本农田布局。

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实行“可报尽报、应审尽审”。对计划年内开工的建设项目,所需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由省级全额保障。对位于暂未批准的园区发展方向区但已签订用地意向协议或已明确投资主体的招商引资项目,由当地政府出具调区扩区承诺后,可以报批建设用地。

耕地指标库为负数的县市区,新购买或者通过指标置换的耕地指标优先用于建设用地报批,年底有结余的,再用于抵销指标负数。对完成年度耕地恢复任务或变更调查净减少耕地补足任务的市县,一次性解冻相应的耕地指标。对一般县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交通、能源、水利、军事等国省重大项目,省级按照50%60%的比例保障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剩余部分市县无法解决的,可向省级借支。

对工业用地,在10年、20年、30年弹性出让年期基础上,可以按企业生命周期灵活设置出让年期。对房地产用地,调低竞买保证金和首付款缴付比例,余款在一年内缴清。对新设采矿权,允许分期缴纳出让收益。对延续采矿权,调低出让收益首期缴纳比例。

为提升服务保障效率,该措施还提出,对不在地质灾害易发区、不涉及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建设项目,取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或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资料。不动产登记主要高频事项“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和“一站式”覆盖率提升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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