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部署《湖南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立法工作
近日,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张皓主持召开《湖南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工作部署会,明确立法定位,确定立法原则,提出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要求。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邓建华出席。
会议指出,《条例》已经列入2023年立法出台计划,要高度重视、分工负责、协同配合,努力确保立法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会议要求,下一步从以下三方面做好《条例》出台工作保障。一是倒排时间节点,在省人大和省司法厅要求时间节点基础上,根据工作内容细化时间节点;二是成立工作专班,明确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专职负责人;三是梳理上位法需细化、管理问题待解决、创新成果待巩固清单的基础上,逐条逐字琢磨《条例》文本内容和依据,广泛征求意见,出台高质量地方法规。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重要作用和地位,把《条例》定位为我省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的根本大法,坚持依法细化、问题导向、巩固成果的原则,聚焦新形势下呈现的安全、新型基础测绘、成果质量、数据共享等新问题,打造精品立法成果,促进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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