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自然资源监管与审计监督有机贯通,进一步聚合监督合力,近日,省厅与省审计厅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湖南省自然资源监管与审计监督协作联动机制的意见》。本着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效能聚合、突出优势互补、推进资源共享原则,提出加强组织实施、沟通协调、宣传引导等措施,推动提升自然资源领域监督水平和效果。
建立沟通联络机制
审计部门确定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时,事先听取自然资源部门意见建议,了解掌握自然资源领域突出问题和需要关注的重点地区、行业、单位;自然资源部门及时向审计部门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规划计划、标准规范等文件资料。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依托省审计厅“金审工程”和省自然资源厅“天空地网”综合监测体系,自然资源部门定期向审计部门提供高分辨率数字正射影像、督察及卫片执法、月清“三地两矿”等数据资料,协助构建自然资源审计数据平台。自然资源部门在督察执法过程中,将发现或查处的涉及自然资源领域违规使用重大专项资金的线索或案件,及时移交审计部门;审计部门在审计过程中,对发现的自然资源领域突出问题,商自然资源部门定性。
建立常态督导机制
针对审计发现的自然资源领域突出问题,自然资源和审计部门视情开展联合督导,重点督导国土空间规划、耕地保护、用地用矿等方面问题的整治,探索有效解决问题的方法路径。
建立联合调研机制
大兴调查研究,按照“顺机制、补短板、抓落实、优服务、促发展”要求,联合开展调研活动,深度分析自然资源与审计数据,深度研判自然资源监管与审计监督的新情况、新趋势和新问题,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提出合理化建议,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推动自然资源监管与审计监督互促双赢。
建立深化协作机制
逐步加强审计监督与国土空间规划、耕地保护、生态修复、土地利用、矿产资源保障等自然资源领域的协同联动,做到全业务协同,不断深化协同联动机制,强化审计监督成果和自然资源管理成果在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领导干部履职评价中的监督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