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18)】江西科学合理明确林地管理边界
发布时间:2023-07-18 09:37 作者: 来源:省自然资源厅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编者按: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推动全系统转变观念、运用新思维,凝心聚力助力打好发展“六仗”,“湖南自然资源”特开设“他山之石”专栏,推介各地各部门创新做法、先进经验,引导全系统学先进、争先进,以“闯创干”的精气神,奋力推动全省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本期,请看江西科学合理明确林地管理边界相关做法。

  江西科学合理明确林地管理边界

  近日,江西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联合印发通知,提出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依据,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工作,并从三个方面作出具体要求。

  一是分类落实到图斑,明确林地管理边界。综合考虑地类来源的合理性、合法性,科学合理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工作,并据此编制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根据不同情形分类,共同确认到图斑,明确管理属性,经审核后及时更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和林草资源图相关数据。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调整用地用林管理要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林业主管部门共同审核确认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中涉及林地转入转出的图斑,并抽取一定比例图斑进行现场核实,实行质量管控。基于最新的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针对林地不一致或变化图斑,经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举证,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程序纳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对于非法占用林地行为,根据是否办理了林地使用手续的情况,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林业主管部门分别负责处罚。对巡查、卫片执法等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违法案件和线索,根据权责边界,做好违法案件移送、联合执法、持续监管工作,确保工作不缺位、不越位,防止出现执法空档。

  三是形成工作合力,加快完成任务。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林业主管部门要密切协作,共同制定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经市级共同核查合格后的县级上图成果报省自然资源厅和省林业局开展省级核查,形成全省汇总成果;加强数据成果的共享使用,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提供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等数据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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