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草案)》经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
发布时间:2023-08-25 09:32 作者: 来源: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近日,省长毛伟明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湖南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是对《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修订。《实施办法》自2004年出台至今已近20年,难以适应我省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加之,我省近年来在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改革实践中探索形成一些好的制度和做法,包括编制全国首部省级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空间布局规划、健全省市县三级遥感影像统筹机制、制定地理空间数据管理办法和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多测合一”改革等,需要通过立法予以固化。另外,2017年国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做了重大修订,要求地方法规相应配套修改。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测绘地理信息立法工作。自2020年起,连续三年将《实施办法》修订列入省人民政府立法调研论证计划,省人大法制委、环资委和省司法厅给予了高度的关注和支持。2022年5月《实施办法》更名为《湖南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1月《条例》修订通过了省人大立法论证,2023年1月被纳入了今年省人民政府立法出台计划。对此,张迎春常委副省长专门批示,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法治思维,加快立法步伐,提高立法质量。

  《条例》的出台,将推动打造统一时空基底、营造良好产业生态、筑牢数据安全底线,全面提升测绘地理信息数据要素保障能力,助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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