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近日在北京召开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推进会,我省作典型发言。会议公布了全国山水工程首批优秀典型案例,“湖南常德市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作为15个优秀典型案例之一,获大会推介。我省山水工程绩效完成好,且“十三五”山水试点项目省级整体验收积极主动、超前完成,获通报表扬。
2018年以来,省厅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守护好一江碧水”“要做好洞庭湖生态保护修复”的殷殷嘱托,积极谋划,主动作为,牵头组织编制两轮山水工程实施方案,湘江流域和洞庭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成功申报“十三五”国家试点,湖南省长江经济带重点生态区洞庭湖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成功申报“十四五”国家山水工程,共争取中央资金40亿元。
全面完成“十三五”期间第三批山水工程试点,积极推动“十四五”期间第二批山水工程实施,同时,推动打造了西洞庭湖、圭塘河、大通湖、冷水江锑煤矿、零陵锰矿等一批带动作用强、群众受益广的典型示范工程,成效显著。省厅在今年自然资源部举办的4.22世界地球日主场活动上作典型发言;冷水江锑煤矿区生态修复项目入选《中国生态修复典型案例集》,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上发布;西洞庭湖、大通湖生态修复工程入选《中国山水工程典型案例》。10月12日,中国自然资源报头版头条报道湖南洞庭湖“山水工程”见闻。
强化组织和制度保障
推动成立以分管省领导为指挥长的省级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自然资源厅;打破部门界限,推动构建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的多方联动指挥体系和“省统筹、市为主、县实施”的责任机制。制定了《洞庭湖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及各部门项目管理办法和验收指导意见等制度文件,全方位规范项目和资金管理。
推进系统保护修复
系统部署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工程。山水工程试点以湘江流域为重点,坚持江湖同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力争打造长江经济带“清水长廊”,实现“清水入湖”;洞庭湖山水工程将整个洞庭湖湖体、湖滨、环湖农田及其外围山地作为一个完整的自然地理单元,按照“一核三带”的圈层格局,针对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要素,坚持山上山下、岸上水里同治,在不同区带部署不同类型的工程,实现“清流出湘”。
创新生态修复模式
坚持守正创新,因地制宜,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开展生态修复,探索出“生态修复+产业发展”“文旅休闲”“科普宣教”等多种模式,推动生态修复与产业经济、文化教育、民生福祉融合发展。
提升监测监管能力
对照总体绩效目标要求,完善监测监管指标,充分利用遥感、测绘、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对山水工程开展全生命周期监测监管,推进洞庭湖区域生态保护修复监测监管系统建设,切实提升生态修复监测监管能力和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水平。
通过山水工程的实施,为打造区域生态屏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一是改善区域整体生态环境,提升了山水林田湖草沙各要素整体生态功能。二是将治理修复与区域全方位发展相结合,合理调整经济结构,优化产业布局,提升了地方经济效应,带动了区域可持续发展。三是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大大提升人民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凝聚各方力量和社会共识,推动构建了全社会共治、共管、共享的生态文明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