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37)】贵州推进煤磷铝锰等优势矿产“富矿精开”
发布时间:2024-03-18 09:34 作者: 来源: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推动全系统转变观念、运用新思维,凝心聚力服务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湖南自然资源”特开设“他山之石”专栏,推介各地各部门创新做法、先进经验,引导全系统学先进、争先进,以“闯创干”的精气神,奋力推动全省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本期,请看贵州推进煤磷铝锰等优势矿产“富矿精开”的相关做法。

贵州推进煤磷铝锰等优势矿产“富矿精开”

  近日,贵州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强力推进“富矿精开”加快构建富有贵州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不断提高能源资源供应保障能力,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意见》明确,大力开展精确探矿。加快推进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开展地质找矿“一张图”统筹衔接国家、省、市(州)、县(市、区)找矿工作。探索建立地质找矿多源投入和激励机制。探索建立引导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风险勘查激励机制。强化煤、磷、铝、锰、锂、稀土等战略性矿产和优势矿产源头管控,科学编制并严格实施全省各级矿产资源规划,强化规划约束,推动规划项目精准落地。围绕重要成矿区带和油气成藏有利区,强化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基础性地质调查和物化探扫面工作,快速补齐基础地质工作短板。

  《意见》提出,有序推进精准配矿。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和产业布局,发挥比较优势引领产业发展。遵循市场经济和地质工作规律,统筹重点产业集群及各地特色产业发展,科学合理设置矿业权。完善“矿业权出让+登记”制度。严格落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矿业权准入条件。

  《意见》要求,科学实施精细开矿。科学储备产能、调控产量,合理确定资源开发上限和强度,研究制定磷、铝等非金属和金属优势矿产行业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共伴生矿、低品位矿和矿山尾废综合利用,引导矿山企业提升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实现“优矿用好、呆矿用活、劣矿用足”。坚持绿色安全高效勘查开发利用,督促引导矿山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环保、水土保持责任。完善绿色矿山标准体系,新建、改扩建矿山必须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和运营,有序推进生产矿山通过升级改造建成绿色矿山。

  《意见》强调,加快推进精深用矿。推进煤、磷、铝、锰等优势矿产资源精深加工,建设全国重要的资源精深加工基地。加快新能源动力电池及材料研发生产基地建设,坚持“动力电池+储能电池”产业双赛道发展,打造“电动贵州”新名片。以优势矿产资源为指引,聚焦建设“六大产业基地”,推动“链主+链条”矿业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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