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2021年12月17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75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市州本级从2022年7月1日起,区县(市)从2022年12月31日起,所有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必须实施“交房即交证”,并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实现“交房即交证”常态化。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从根本上破解房地产“办证难”问题,构建房地产规范管理长效机制,结合益阳实际,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益阳市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益政办发〔2022〕9号,以下简称《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分总体要求、组织领导、工作任务、保障措施四个部分及3个附件,明确了指导思想与改革目标;明确了改革组织架构、议事协调机制、统筹与组织协调机构、市本级与区县(市)改革任务与界线;明确了调整优化办事窗口、整合再造业务流程、加强平台协同与共享、强化监管与约束、加强改革统筹配套等五个方面的改革任务与牵头、责任单位;明确了三个方面的保障措施;明确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简明图解了工作流程,详细分列了部门改革工作任务以及考核分值。
《方案》与现行交房交证业务办理流程相比,主要突出了五个到位。一是专窗设置到位。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设置“交房即交证”专窗,要求相关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和测绘机构在不动产登记办证大厅派专人、设专窗,同步联动办理业务。二是前置事项到位。要求三个测绘业务(土地、规划、房产)和不动产权属调查前置到联合验收前办理。三是并联事项到位。要求首登预审与权调并联运行;要求在联合验收环节并联运行完成三大类流程(指标核实,规费清缴,消防、人防、竣工结算备案和防雷验收),同步并联运行办理档案归档。四是后置事项到位。要求工程档案归档备案后置到竣工验收备案后进行。五是简化事项到位。要求简化预转登记资料,合并收取,不重复;要求简化首转登记申请,合并申请,不分开;要求简化首转登记审查资料,非法定资料(教育设施、物管用房、维修资金、容积率指标、土地验收意见等资料)不审查。
《方案》在全面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的基础上,还创新增加了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实施范围增加了既有项目(已取得土地的项目)的新预售部分;二是增加了配建教育设施与资金的确认、核算、清缴归集;三是市政公用服务报装增加了专人专窗,同步联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