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工作 > 矿产管理

  • 安化县楚凡钒矿生态环境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9-12-02 来源:未知来源 作者:
  • 安化县楚凡钒矿生态环境破坏和环境污染为我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举一反三”自查发现问题,根据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我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举一反三”自查问题整改的通知》、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我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举一反三”自查问题(矿山滥采部分)整改销号的函》(湘自然资函〔2019〕148号)文件要求,安化县对楚凡钒矿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任务、整改措施、整改成效面向社会公示:

    一、存在的问题

    1.三处硐口未封闭;

    2.少量废渣裸露,无任何污染防治措施。

    二、工作开展情况

    1.制定了《安化县楚凡钒矿关停退出遗留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

    2.成立了安化县石煤矿山关闭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3.全县召开会议,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

    4.制定一矿一策责任清单,明确了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

    三、整改措施

    1.注销矿权。2018年10月15日,安化县人民政府决定关闭楚凡钒矿,2019年4月12日注销该矿采矿权证。

    2.开展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内容:①将5处废渣堆及零散废渣收集至3处集中堆存,对集中渣堆进行覆膜覆土恢复植被,建排水沟、泄洪沟、截水沟共计500m;②对17个矿洞进行封堵;③对原矿井涌水收集管网进行维修,完成管道疏通维修3800m,更换接头680个,新建2座矿井涌水收集池和纳污支管。将涌水经收集后送至龙塘钒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④溪沟两岸修建护坡249.1米,对场地进行植被恢复。

    四、整改销号情况

    益阳市人民政府委托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对安化县楚凡钒矿生态环境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市生环局认为安化县楚凡钒矿已关停退出,遗留污染问题已整改到位,验收合格。现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级销号。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2019年12月3日至2019年12月9日,共7天。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或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交相关线索或证据。(举报电话:0737-4229136)

    附件:1.安化县楚凡钒矿关停退出遗留生态环境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整改验收表

    2.安化县楚凡钒矿关停退出遗留污染问题整改对比照片

    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安化县楚凡钒矿关停退出遗留综合治理项目的验收批复》

    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2月3日

    附件1

    附件2

    安化县楚凡钒矿关停退出遗留生态环境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整改对比照片

    楚凡钒矿治理前照片

    楚凡钒矿治理后照片

    楚凡钒矿现场验收照片

    相关部门和项目验收专家评审照片

    51573436572_.pic

    附件3

    安化县楚凡矿关停退出遗留污染综合治理项目

    验收专家意见

    2019年11月2日,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在安化县主持召开了“安化县楚凡矾矿关停退出遗留污染综合治理EPC项目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益阳市政府督查室、益阳市财政局、益阳市发改委、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益阳市林业局、安化县人民政府、安化县财政局、安化县发改局、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安化分局、龙塘乡政府等单位代表。会议邀请了3位专家组成专家组(名单附后),专家组和与会代表实地查看了项目工程现场,听取了总承包单位湖南省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工程监理单位湖南中建设计监理有限公司、环境监理单位湖南博咨环境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效果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湖南格林城院检测咨询有限公司等有关单位情况汇报,查阅了档案材料,经充分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一、项目主要内容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以《安化县楚凡矿关停退出遗留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查意见》对项目进行了批复,批复主要内容有:1、对项目范围内石煤矿废渣(约0.83万m3)进行清运至周边较大渣堆后,对集中后废渣就地覆膜防渗、封场及生态恢复;2、对17个矿洞进行封堵;3、对原矿井涌水收集管网进行维修,并铺设新支管,将涌水经收集后送至龙塘钒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4、对场地进行植被恢复。

    项目基本按照原批复要求完成了工程建设:1、将5处废渣堆及零散废渣收集至3处集中堆存,对集中渣堆进行覆膜覆土恢复植被,排水沟、泄洪沟、截水沟共500m;2、对17个矿洞进行封堵;3、对原矿井涌水收集管网进行维修,完成管道疏通维修3800米,更换接头680个,新建2座矿井涌水收集池和纳污支管。将涌水经收集后送至龙塘钒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4、溪沟两岸护坡长度合计为249.1m,对场地进行植被恢复。

    二、验收总体意见

    根据效果评估报告、环境监理报告及现场检查,工程监理和环境监理单位认为此工程为“合格工程”。项目验收材料较齐全,项目现场整体整治效果较好,项目的实施对消除区域环境安全隐患,改善周边环境质量成效明显,与会代表与专家认为项目基本满足验收要求,有部分资料还需进一步补充完善。

    三、修改完善建议

    1、针对项目原方案、初步设计及批复情况、实际建设情况等,

    列表对比工程量(尤其是矿洞封堵,矿涌水收集管网)完成情况。

    2、严格按照原方案、初步设计核实完善过程资料及效果。尤其是矿洞封堵、矿涌水收集等工程实际实施过程及治理效果。

    3、进一步完善场地植被恢复,优化工程实施前后环境质量改善效果评估。

    4、明确项目后续维护管理责任单位,设立永久性警示标志标牌,制定后期长期监测计划。

    专家组:陈灿(组长)、汤宏、陈亮(执笔)

    2019年11月2日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