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简介及职能职责
发布时间:2024-09-13 17:30 作者: 来源: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其前身是益阳市国土资源局和益阳市规划局,2019年2月机构改革,益阳市国土资源局和益阳市规划局合并,正式组建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市人民政府管理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

(一)依法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依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动态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区县(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统计、共享、汇交管理等。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组织城市发展战略研究、国土空间规划研究和全域自然资源管控研究。推进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主体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等“多规合一”工作。指导区县(市)国土空间规划和乡(镇)村各类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工作。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承担全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利用、土地储备供应、矿产资源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基础测绘等年度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与规划管理及批后管理和监督工作。

(八)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落实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拟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并提出市级重大备选项目。

(九)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和生态保护,做好耕地质量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十)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二)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三)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图管理、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地方测量标志的设立和保护。承担全市地理空间数据的汇集、共享工作。负责全市航空航天遥感影像数据的统一获取、处理、提供。

(十四)负责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和安置补偿管理。拟订征地拆迁安置的制度、规定和配套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全市征地拆迁工作。

(十五)根据授权,对区县(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组织处理涉及自然资源、城乡规划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处理工作。指导区县(市)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六)统一领导和管理市林业局。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落实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的要求,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优化有关行政审批流程、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中 文 名: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湖南省益阳市龙洲南路299号

负 责 人:龚悟云(党组书记、局长)

电    话:0737-4225142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季)

机构设置:(一)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调研科、法规科(信访科)、调查监测科、确权登记科、所有者权益科、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规划科、规划技术科、建设项目管理科、市政规划科、村镇规划科、山体水体保护管理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耕地保护监督科、地质勘查管理科、矿业权管理和矿产资源保护科、测绘地理信息科、督察执法一科(督察办)、督察执法二科、督察执法三科、财务科、人事科、行政审批改革科(政务服务协调科)、机关党委。(二)直属机构。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人民政府征地拆迁事务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市自然资源规划展示和档案馆、市地质灾害防治中心、市空间规划编制研究咨询中心(益阳市卫星应用技术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一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二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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